close

謝謝樂多的編輯大人

今天原本想要繼續跟RSS奮戰,奮戰到一半覺得來看看其他人是怎麼處理的好了--就連回參賽者區,興奮的看到自己的RSS已經被更新了(還是沒搞懂這一個折磨人的小東西T^T),感激不盡。

心中升起一道漂亮的彩虹

以下,今天是第三天,他們說行百里者半九十,希望可以順利的一起走到終點了。

  這個題目很像我之前無意中問出的問題,但答案只有一個:

    沒有最糗,只有更糗

  ……好吧,我想我今天之內得認真的想想我究竟有沒有什麼糗事可以說了。

 

  有一些不是糗事的事情,讓人無言見人(拿紙袋蓋頭)的事情。

  比方說因為太過於猶豫,在實際點菜時被外國的麥當勞店員當面奚落的事情,雖然很在意很在意(兩年前的事情,看我現在還記得又寫出來就知道了),但回頭想想,為什麼要那麼較勁呢?只要學會下次不可以這樣做就可以了。類似的事情還有搭乘公車,公車司機一臉「你連這個都不懂」的表情,要求去對面乘車等。

  好吧,我、是、有、幹過糗事的。

  什麼東西沒帶是基本款,之前悽慘的一日(說明未帶羽球拍的種種慘事)便可以說明,這一次出遠門也發生了重要物件沒有帶(信物<無誤>),所以必須鑽進水煙式殺蟲劑正在作用的房間,煙霧瀰漫中,灰頭土臉的走出來。對於這類事情已經習慣了,稱不上是什麼糗事。

 

  而衣服破了是很少發生我也不甚在乎的進階款,但為了配合圖示還是寫一下好了。小金人擂台賽Day3糗事一籮筐

  認錯人、記錯人則是理所當然會發生的經典款,昨日接到一通「同學會」的電話,對方甚至報上名號來,結果一聽到校名,以及接在後面甚不熟悉的名詞,想都沒想就稱呼對方為學妹,讓人好生尷尬了一陣子。|||
      也常有過近視加深,加上向來以感覺認人,以為對方是認識的人就很熱情的大揮手(或者回應對方的揮手),已經被訓練到對方一有遲疑的神色,立刻把眼神加深往後看,假裝跟其他人揮手。xp|||  耶?你確定我們真的不認識嗎?(裝傻)

  寫完這篇的感想--我適合當冷面笑匠,勝過於講笑話許多許多。

      未來我會繼續貫徹始終,請祝我惡作劇成功。

      (與其自己出糗不如別人出糗<曹操語氣>)

 

 

題外話,剛剛在看大家的主題發揮的時候稍稍翻閱了一下,覺得某集團的人真多哪。

雖然他們都寫的出很棒的文章,但對我而言那三個字……(嘆)

伏爾泰說過,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論點,但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。希望自己可以向他看齊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火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